1、北京生源及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除外)不转户口;“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2、自愿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京外新生,请于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将本人户口从当地派出所迁出,并于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证件不全或迁移证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办理。来自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片。
3、外地生源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晰,并请仔细核对所填写内容是否正确;
(2)出生地、籍贯地必须填写到省、市、区县,所盖印章必须齐全、清晰(必须加盖骑缝章);
4、新生入学报到当日,应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所在学院,逾期未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迁入,今后均不再受理。
5、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因特殊情况户口迁移证过了有效期,学校可照样接收。
6、特殊问题,请咨询学校户口办,电话:010-62332380。
2016级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