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户籍所在的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报到第一周内,需到学生处贷款办(7斋208)进行贷款确认登记,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还需将回执单交至贷款办。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后的9月份,学校会出台新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文件,并集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希望暑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新生,可于2016年暑假期间登录“学子在线”(student.***.cn)中“学生资助”板块了解以往学年助学贷款办理要求,并下载《北京科技大学家庭经济情况普查表》,做好相应贷款准备,如遇政策变动,以9月新贷款要求为准。
3.以上两种贷款只能选择其一办理,不可同时办理。贷款到账一般在10月-12月期间,到账后,贷款办将报送学校财务处直接缴抵学生学费,已经缴过学费的财务处将会将贷款退至学生银行卡中。特殊情况请咨询学校贷款办010-62334829。
2016级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贷款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