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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考核内容

2016-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考核内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08:11:00 解决时间:2018-12-3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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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

1.根据研究生助教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课堂组织与管理、随堂听课、批改作业、课程答疑、组织讨论、习题课辅导、实验实习辅导、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2.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态度(包括对学生的态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3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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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科课程助教。研究生助教一般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进行,正式注册的学术型硕士(中国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依据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和学术活动的实际情况作考核,相关的纸质材料由学院保存归档,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给予审核。必修环节纳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管理,并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审核条件之一。(阅读详细内容)
2017-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排课时间安排
(四)排课时间安排1.公共课程(《英语会话》、《英语阅读与写作》或《国际学术交流英语》,公共政治类课程和教育类公共课程等)、跨学科选修课须于12月1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排毕。2.各学科专业课须在12月29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排课。此前不能完成学科专业课排课的,应在学院网站公告。(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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