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1.名额分配。福州市20名、漳州市55名,泉州市25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10名,南平市45名,龙岩市35名,宁德市5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5名。
2.组织报名(4月27日―5月20日)。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招募方案,报省民政厅审定后,统一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社区网和当地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组织报名。组织招募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网站和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建立链接(网址:http://www.fjsmzt.gov.cn/xxgk/ztzl/gxbysfwsqjh)。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3.审查考核(5月20日―5月31日)。设区市民政、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具体审查考核办法由各设区市根据工作实际制订。
4.组织体检(6月1日―6月20日)。设区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确定人选(6月20日―6月25日)。设区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6.签订协议(6月25日―6月30日)。设区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7.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8.派遣报到(7月11日―7月20日)。设区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5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组织招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