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3.4月22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4.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6.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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