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2015年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单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东西两个校区。
第四条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中专部等3个教学系部,设置本专科专业71个(不含专业方向),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医学、文学、经济、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办学格局。
第五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八条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对象1商务英语3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文、理考生;中职考生2工程造价33食品检测及管理34计算机网络技术35应用电子技术36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7旅游管理38广告设计与制作39酒店管理310康复治疗技术311市场营销312机电一体化技术313会计电算化314护理(高级护理)3
第九条填报志愿时,考生可选报1-3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笔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单招招生总则与办学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