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具备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
二、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3765002应用电子技术33765003电子声像技术33765004通信技术33765005制冷与冷藏技术33765006供用电技术33765007机电一体化技术337650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3765009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物联网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畜牧兽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3368000
三、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9:00—11:00。
2、职业技能与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表形象、自身专长、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2日14:00—16:00。
3、对于中职考生,参加县级以下专业竞赛并获奖考或获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测试成绩合格考,需现场提交相关证书或成绩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经审验合格后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四、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三天,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考。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5年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