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分高中类和中职类,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2.高中类考生在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后,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中职类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招生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按类别全权委托以下院校组织,具体如下:
教育类:福建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官网网址:http://www.***/)
财经类:黎明职业大学
(官网网址:http://www.***/)
计算机类: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官网网址:http://www.***/)
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上各院校官网公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