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学校执行2015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凡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不能参加2015年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二)录取安排
自主招生工作在2015年4月10日结束,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2015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