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与我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者。
2.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二)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15年2、3月。
(四)报名地点:网报后到我院留学生办公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五)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应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应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1.先到留学生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持留学生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验网报表(务必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之前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水平合格证书,体格检查报告。
5.两名本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6.报考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a)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尽可能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b)考生自写的一篇有关自己报考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和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c)考生准备在博士生阶段进行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d)本人独立撰写的2篇符合报考方向、代表个人高学术水平、各不少于5千字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于正式学术刊物(刊物要求见下文“备注2”说明);或已出版的具有专业学术深度的著作(论文和著作合计数量为2篇或部)。
以上所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面的考试。
备注1:所提交的论文或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将根据发现时该名考生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以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学籍或取消中央音乐学院授予的学位等方式处理。
备注2:报考人提交的论文须发表于以下四个期刊遴选体系历次遴选的期刊(不包括会议论文集,出版机构出具的拟发表证明无效):a)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c)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d)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及其扩展版。
以上所报材料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面的考试。
备注1:所提交的论文或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将根据发现时该名考生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以取消报考资格、取消学籍或取消中央音乐学院授予的学位等方式处理。
备注2:报考人提交的论文须发表于以下四个期刊遴选体系历次遴选的期刊(不包括会议论文集,出版机构出具的拟发表证明无效):a)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c)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d)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及其扩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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