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总分情况,按专业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我校对考生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设置了低控制线(普通高中考生合格线为50分、中职考生合格线为75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生可通过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总成绩分,将总成绩减去综合文化知识成绩后,可得出面试分);
3.我校录取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以专业终招生计划为限,同分点考生同时录取;
4.我校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专业类别相近的其他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