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构成(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二)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三)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试大纲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五)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分两阶段:第一阶段考核为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均以笔试方式进行;第二阶段考核范围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技能实操测试(即专业技能考核)
(六)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审定原则:各招生专业按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第一阶段笔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达到专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在入围比例内(按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划定入围比例)的考生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七)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综合文化考试,直接进入技能考核(即面试)环节进行测试,面试合格者可以录取(具体要求详见3月中旬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核方案”)。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