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具有我院五年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全日制五年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减免学费标准为一、二年级学生2400元/生/年,三年级学生1200元/生/年。
2、通过评定,有14%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015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