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资格证含初中、高中与职专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6、年龄:幼儿园副园长岗位35岁以下(1979年6月4日以后出生);小学骨干教师岗位40岁以下(1974年6月4日以后出生),小学校长、副校长、初中及职专骨干教师岗位42岁以下(1972年6月4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特级教师、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在相应类别岗位年龄要求的基础上可放宽3岁。
7、工作经历:小学、初中骨干教师及职专语文、政治、音乐骨干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4年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4年以上)。职专会计、机械加工骨干教师岗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幼儿园副园长岗位从事幼儿教学工作8年以上,并有园长任职资格证或参加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合格证。小学校长、业务副校长岗位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可提供合同或单位证明)
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8、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即一类条件满足其中一项,或二类条件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两项,职专岗位同时满足其中三项):
2015年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员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