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含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在水利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2015年中山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