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台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港澳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修有关选修课。
(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 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兼读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 入学时第一外国语水平已达要求者,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四)兼读制博士研究生暂未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含第一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四门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导师指导,基础课及专业课授课时间由导师与学生商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2015年中山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报名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