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专家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报名材料、报考费、邮资及手续费,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2、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方向(不分方向的专业除外)均须填写清楚,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在报考方向后注明报读导师姓名。
2015年中山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报名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