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联系地址见《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通讯录》。网报成功后,考生务必将报考材料按要求寄送到所报考的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经报考院系同意,逾期不交材料的考生,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报考材料寄送要求如下:
1、报考哲学系、岭南学院、管理学院和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的考生请按相关院系的要求寄送材料。
2、报考其他院系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14年12月15日前寄送到相关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1)中山大学201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需要提供);有论文发表的考生,请提供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专业代码为“1051”或“1052”)的考生,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序排列,一并寄送,不要单独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博士报名”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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