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考生录取
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市统一划定的资格线上、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划定的合格线上,学校按照普通文理科、对口高职分类分专业划线,以各专业汇总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在汇总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其他考生文化基础测试、职业素质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四、如因专业志愿不平衡,出现部分专业有计划缺额进行二次征集志愿时,学校将对取得二次征集志愿资格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开展第二次预录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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