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三条 教育部代码:12605
第四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万州火车站前)
第八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设立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院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365855平方米,校舍面积152672平方米,固定资产42111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投入7092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54万册。现有专任教师39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8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9人;外聘教师60余人,从工厂、企业聘请了大量高级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65人,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7500余人。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重庆市教委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