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其它注意事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审核通过)其它注意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9 00:36: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16

满意答案

第二十一条 其它注意事项

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2.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

  ??????????? 2017-05-19 13:16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其它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其它注意事项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交复印件,验证原件)。2.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二条其他注意事项1.有各类获奖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在面试时提供给面试老师(注:验证原件,交复印件)。2.根据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技能考试(以下统称“专业技能考试”)的15个专业类别,明确与之相对应的具体单招专业,限参加15个专业大类技能考试考生填报。15个专业类别之外的其他对口高职考生(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对口高职其他类),可报考其(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
(3)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2015年4月10日,我院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考生可登录我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预录取公示时间
第十四条预录取公示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通过公众网或我院招生网对外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免试生录取
二、免试生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我院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
(2)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2015年4月10日前,我院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2)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2015年我院单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直接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以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市教委注册
第十六条注册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请于4月21日—22日前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我院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高职单独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