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在校学生三年学费全额免收,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一、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减免住宿费。
(二)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一、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的生活费资助。
(三)黔江区政府对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另资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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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资助及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