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及市外转回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由毕业中学填写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学校意见栏中;非普通高中毕业生由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提供《重庆市普通高考学生综合信息表》,在校生由学校、社会考生由街道(乡镇)做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后装入考生档案。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报考。对考核中,特别是往届生在补习阶段,发现受过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材料报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转报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