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2、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对口高职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按普通文理科考生考试方法进行)。
2015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其他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