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报考院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各院校各专业的录取实施办法要与公布的招生章程完全一致。
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2015年4月14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2015年重庆市教委15高职单招月23日前,各院校将高职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