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5.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6.对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以第一专业录取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执行。
2015年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