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第二阶段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对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5年重庆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