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高职考生(中专、职高、技校):[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则算),合计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我院按专业优先录取(即第一、第二志愿专业),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3)我院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与公布的招生章程一致。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且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5.二次征集志愿:
(1)2015年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
(2)2015年4月17日,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即开展第二次预录取。随后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原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6.考生录取确认:
我院于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将经审查通过的终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我院网站:http://www.***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 4月23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我院于2015年4月24日将本次单招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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