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按《重庆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对申请人正式申请资格审查、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并将相关信息通过全国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
2.学位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申请学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已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培养过程,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3)申请人申请学位时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奖项认定参照学校科技、社科奖励办法(见重大校[2013]40号,重大校[2013]57号文件)执行);
(4)其他条件按照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当年学校博士学位申请相关标准执行。
附件:
《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材料.doc http://yz.***.cn/upload/file/20150105/.doc
2015年重庆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位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