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与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复试之前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复试前一天到文字斋129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⑴ 复试通知书(仅第一志愿考生);⑵身份证及复印件;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仅往届生);⑷学生证(仅应届生);⑸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公章);⑹能力与证明材料;⑺1寸免冠照片两张。证明材料未经查验擅自参加复试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其复试成绩一律无效。
3.按照学校规定,每位考生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50元。
4.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复试期间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现场交纳体检费。
(二)复试内容与办法
1.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部分,分值分别为30分、50分、20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专业复试定在3月19日(星期四)前后,地点在重庆大学A区文字斋。具体复试时间详见报到时通知。
(三)录取办法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60%+复试成绩×40%),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凡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四)考生调剂
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或专业: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经济与法律,道德-政治-法律哲学)、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
2.考生调剂要求:
调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 原则上优先接收“985”工程、“211”工程及行业特色高校的优秀生源;⑵报考学科与我院接收学科相同;⑶初试成绩须高于国家基本分数线;⑷初试成绩须高于我校复试分数线,且原则上要高于我校调进学科门类总分10分以上、外语和政治单科3分以上、业务课科目单科5分以上。
调剂生须登录“重庆大学2014年调剂申请系统”(http://syk.***.cn/)填写调剂申请。符合条件者,我院将择优通知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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