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 )拟录取的统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C)考生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注: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即为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硕博连读生初试总成绩为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平均分*3;“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总成绩为中心笔试所考成绩。
2015年重庆大学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