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我院将实行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一阶段考试成绩(GCT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以终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终考试成绩=GCT成绩×60%+(二阶段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40%
其中二阶段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二阶段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结果。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15年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