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公示合格名单。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保送生招生计划和参考人数,择优确定考核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备案。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㈡录取。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且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学生只能被录取到我校的英语专业。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和体检。
五、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保送生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六、政策依据
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邮 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n
监督电话:0731-88836436,88876771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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