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确认时间:4月10日(周五)8︰30~16︰00。确认地点: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盖有毕业中学公章的《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正式表格一份(贴好照片)。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普通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证明材料一份。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申请综合素质特长计分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选修课程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有考生和家长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其中:(1)(2)(3)(4)(7)五项材料为必交材料,(5)(6)两项材料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交;身份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要交验原件(现场确认时请随身携带)。缴报名费:110元/生。发放准考证。
(1)高中阶段具有素质特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计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素质特长计分标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计分条件的,同类项计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计分,但累计计分值高不超过20分。提交计分证明资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16︰00,逾期则不予认可。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特长。有关测试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附件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及附件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大纲》)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已报名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九、录取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与拟录取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计划数与备录取数1:5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为未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会考)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拟录取及备录取考生名单公布。首次确定的拟录取及备录取考生信息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公布,随着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进程的推进,备录取考生有可能转变为拟录取考生,转变后的信息在录取确认平台适时更新(服务平台网址另行公布)。
4、拟录取考生录取确认。每位拟录取考生须按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一所拟录取自己的高校确定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录取确认选择的拟录取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权利。当备录取考生转变为拟录取考生时,可以进行录取确认。
5、录取结果确定。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未完成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
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招生已录取的考生,自主招生不再录取,并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5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