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情况,按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测试。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3.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5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