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不含模块分)×5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其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顺序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样享受学习、生活、毕业证书以及就业推荐等国家规定的一切待遇。
2015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