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不含模块分)×5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5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核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