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员顺利通过GCT考试,我校将根据学员报名情况组织考前辅导班,师资由河海大学选派富有考前辅导经验的老师担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报考有关事项
二、河海大学水电院工程硕士培养工作介绍
附件一: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GCT)
报考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河海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GCT”)将安排在2015年10月25日(星期日)进行,报考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GCT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以报考:
1.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例2015年报名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仅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例2015年报名需在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GCT报考方式: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
1.网上报名
考生在6月23日-7月1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
2.网报要求:
(1)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的报名条件及相关信息,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水利工程领域代码085214,农业工程领域代码085227,在“报考学院”栏中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代码及名称:报考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的考生填写“02水电院”。在“备注一”中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填写“工程经济”。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不需要盖章)。
3.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资格审查
GCT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河海大学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规定时间交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院,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河海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河海大学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第一阶段“GCT”考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命题依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第二阶段 专业基础与综合测试
水利工程领域专业、农业工程领域专业基础(笔试)科目选择“工程经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面试)命题由河海大学自行组织。
3.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专业基础与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1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考试,下午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试。
4.考试地点:浙江考生联考科目考试地点由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指定,具体见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规定的身份证件(与报名时所持证件一致)。
三、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河海大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各阶段考试成绩(含第二阶段测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四、考试参考书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水利工程经济学》(第一版)方国华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年
附件二:
河海大学水电院工程硕士培养工作介绍
2015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河海大学教学基地工程硕士考前辅导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