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编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本科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4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对照表》)的对应关系,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专业范围等特殊要求,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注明。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2015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考生档案由考生高职阶段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