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12日—19日,导师本人填写相应的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和附件4)交申请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二)12月20日—3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申请人材料,评审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在12月30日前将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12月31日-1月8日,研究生学院复核各学院评审结果,公布2015年度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