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旅游院校中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院校和唯一一所国家旅游局旅游教育标准化示范院校,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中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院校之一。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旅游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80亩(其中千岛湖校区500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5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270名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计划数招生对象学制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50普高生(文科30人,理科20人)三年空中乘务220普高生(文科130人,理科90人)三年
第七条 专业培养方向。具体如下:
1.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酒店经营管理与服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人文素养和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熟悉国际顶级酒店行业的惯例,适应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及其相关行业所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的国际酒店人才。
2.空中乘务:培养具有扎实的空中乘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职业形象,面向各航空公司空中乘务及地面相关岗位。
第八条 高职提前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则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九条 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应变能力。各专业身高要求如下:
①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女生160cm~170cm,男生170cm~180cm;
②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3cm,男生174cm~183cm。
4.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C等,其它科目不限。无浙江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法报考我院高职提前招生。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5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