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并录取“理工实验班”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进校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一次。
(二)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进档的浙江省考生,理科一批名次号前15000名(含同分),凡一志愿报考理工实验班者,确保录取该志愿;只要考生体检不受限且满足单科限分要求,理科一批名次号前20000名(含同分)或文科一批名次号前4500名(含同分)者,确保就读一志愿专业;除理工实验班、英文授课班和建筑学专业外,平行志愿进档考生,凡填满六个有效(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专业志愿者,确保考生就读其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专业中的一个。
(三)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申请进入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
1、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300名的,免大学本科全部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500名的,免大学本科前三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500名、文科前700名的,免大学本科前二年学费;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文科前900名的,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以上考生成绩符合规定者优先获得免试保研资格。
2、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不含已享受免学费奖励的新生),其中前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第16至30名奖金额为1500元/人。
(五)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高分征求志愿计划,用于在理科第一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时招收高出省一批线50分及以上或高出本校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线35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