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其中报名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德合作办学的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不含转学、休学、留级等)。
2.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6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外语和数学2科须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外语须为 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且2014年浙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80分(含)以上。对于报名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德合作办学的考生,若德语达到DSDⅠ(相当于欧盟标准B1)级水平及以上,则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外语成绩为A。
3.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4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
2015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