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先“提前招生”、后“自主招生”的要求,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5月5日公示公告。已被“提前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以上公布的各专业“预录取低分”仅作参考,若有考生自愿放弃或已经被“提前招生”院校录取,或报考航海技术、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身体不符合等原因,则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预录取低分会顺延降低。
3.一位考生只能被1所“提前招生”或“自主招生”院校录取。在我校公布的“预录取低分”以上的考生,已经被“提前招生”院校录取的或有要求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请务必于2015年5月4日上午10:00前向我校提出书面放弃录取的申请,逾期不候,后续遇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
4.书面申请格式请自行下载《关于要求自愿放弃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的申请》,并将此申请于2015年5月4日上午10:00前(截止时间)送交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传真电话:0571-88481758。
关于要求自愿放弃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的申请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7日
2015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有关事项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