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程序
1、考生申请报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提前招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15年4月7日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或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已网络报名而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职业技能成绩(仅中职生提供);
(5)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提前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3、综合素质测评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考生,来学院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二部分,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
(1)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文理科考生不再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的文化素质成绩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物理、通用技术六门成绩,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文化素质成绩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通用技术六门成绩,测试满分分值300分,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50分,B等计40分,C等计30分,P等计20分,其他不计分。
中职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考试按照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命题与阅卷工作由学院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自主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的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为美术基础,考试内容为Ⅰ.素描Ⅱ.建筑风景速写;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测试分值满分分值120分,其中素描测试分值满分80分,建筑风景速写测试分值满分为4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16分、造型结构准确32分、画面整体协调16分、刻画深入16分;Ⅱ.布局合理8分、主题突出16分、艺术表现16分。
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为12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8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2)面试满分分值40分,测试时间15分钟,测试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即兴演讲15分、问题作答15分。
报考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的中职考生不再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浙江省艺术类(工艺美术)单考单招的技能考试成绩,根据工艺美术类成绩(满分300分)按比例折算成满分120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报考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的建筑类中职考生不再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浙江省建筑类单考单招的技能考试成绩。
建筑类中职学生在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造价、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等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的,额外计20分;个人二等奖的,计10分;个人三等奖的,计5分;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于调试等中职院校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的,计20分;团体二等奖的,计10分;团体三等奖的,计5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计分。上述计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计分须在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4、成绩公示与核查
(1)成绩计算
普高生综合测试分数(42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120分);建筑类中职生综合测试分(44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120分)+技能竞赛计分(20分);工艺美术类中职生综合测试分(42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120分)
(2)查询与复核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折算后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以提出核分申请,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在招生网上公布。
5、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学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以1:1.1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百分之十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
6、录取名单公示和网上确认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在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录取结束后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报考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的考生无色盲。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含额外计分),报考建筑设计技术(中美合作)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额外计分)。
5、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则再按文化素质测试排序,文化素质测试分数仍出现相同时,普通文理科考试按数学、物理(政治)、英语、语文、地理(历史)、通用技术排序,中职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排序,优先录取。
6、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专业报考人数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50%录取;提前招生未招满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8、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2015年5月上旬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10、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一般为县级以上)。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2015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招生程序与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