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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实施细则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3:47: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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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将其学籍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2017-05-1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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