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模式。
第五条 指导思想。以有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标,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第六条 招生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七条 组织机构。成立由学院领导、审计监察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宣传录检组、纪检监察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
第八条 职责分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日常工作和宣传录检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912)。命题考务组负责考试考务安排、组织命题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网络和全程摄像设备技术维护,收缴报名费等工作。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招生专业15个,招生计划共37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28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90名。
招生分类招生专业高考科类招生计划招生对象金融财会类投资与理财文理10普通高中毕业生金融保险文理20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文理10市场营销文理20连锁经营管理文理40人文旅游类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40酒店管理文理20文秘文理10生物食品类食品营养与检测理科50生物技术及应用理科30农产品加工与品质管理(茶叶方向)文理30中职信息技术类软件技术计算机类30中职毕业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类5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类15中职工商管理类连锁经营管理不限20电子商务不限20合计 370
第十条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金融财会类、工商管理类、人文旅游类、生物食品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中职类”面向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其中,报考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技术及应用两个专业,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均须C等(含)以上。
2015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