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实施进程安排。
2015年1-2月份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2015年2月-4月份做好学校提前招生的宣传工作。2015年3月16日-4月2日考生到浙江教育考试网和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2015年4月3日8:30-15:001.考生若符合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请在此时间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给招生办工作人员查验,并交复印件。2.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这三个专业的考生本人到学校进行身体初检。2015年4月7日 考生查询学考折算成绩,公布分数线,参加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名单揭晓。2015年4月7日-9日上线考生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在线缴费2015年4月10日打印准考证2015年4月11日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2015年4月14日-27日1.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查询。2.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2015年4月15日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2015年4月18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4月19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4月20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4月21日8:30-17:30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4月22日8:30-17:30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4月23日8:30-17:3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4月27日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报名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的高中毕业生(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只参加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在报名和考试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普高文科和理科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
3、对于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专业1-5要求至少三个C等,专业6-8不作要求。考生提供的会考成绩将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进行比对。
4、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的考生身体需符合下列要求:
(1)酒店管理:
女性身高163-172cm,男性身高175-185cm,五官端正、肤色正常、体态匀称。
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听力不低于5米。
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深蹲无障碍。
无精神病史,无影响身体功能的慢性疾病。
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2)空中乘务、表演艺术:
空中乘务专业:女性身高163cm至175cm,男性身高174cm至185cm;表演艺术专业: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174cm及以上。面容姣好,体态匀称。
每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
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
听力不低于5米,且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面部和四肢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
第十三条报名费:110元/人。无特殊原因,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第十四条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需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cn)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十五条身体初检。
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此三个专业。
第十六条提前招生总成绩组成。
所有专业满分450,分为: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含面试和素质特长项。
第十七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后满分为150分,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A C换算分值503520
第十八条确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名单。
按学业水平测试换算分值之和从高分至低分,专业1-5以各专业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分数线,专业6-8以各专业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获得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若出现同分,则优先选择学考科目成绩优良的考生,文科生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生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若出现同分且低分考生三个科目成绩均相同,则这些考生均获得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资格。
获得测试资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在线缴费。未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九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2、测试内容、形式和测试方式:
(1)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总分300分
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90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353人文与心理素质604语言表达能力355英语口语60素质特长项6素质特长项20
(2)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总分300分
序号项目分数面试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专业相关适应能力65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603人文与心理素质504语言表达能力555英语口语50素质特长项6素质特长项20
3、面试按照考生报名序号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
4、素质特长项。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2015年4月3日前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可直接录取根据省考试院优秀中职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可不占提前招生计划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中等职业技能大赛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工及以上3分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体育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20分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6分国家级前三名10分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6分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3分文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20分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1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3分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20分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省级一、二、三等奖1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3分荣誉称号国家级10分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省级3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按照各专业考生的提前招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以1:1.2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20%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
若低分考生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学考科目成绩优良的考生,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如生源不足,即参加某一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倍,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考统招计划。
第二十二条体检。
1、各专业的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体检结果不适宜拟录取专业学习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前主动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2、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请在职业适应性测试前提交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的肝功能正常证明。部分服务性企业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二十三条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含顺序号)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英语为主要外语语种培养学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提前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九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2015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普高生)报名与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