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5年起,已实行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所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不再计技能成绩。
(二)2015年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财会类、商业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等未实行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技能证书符合《2015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考生,技能成绩为1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时向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并于当年6月7日前将有关信息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职业技能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不一致的,不计技能成绩。
2015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设一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