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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海洋大学“专升本”录取规则

2015年浙江海洋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16:14:00 解决时间:2018-05-1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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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通过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4.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无法处理的情况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1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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